******人民政府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114号)等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我局对《景洪市使用政府授权账号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的指引意见》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面向社会公众对《景洪市使用政府授权账号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的指引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如认为本通知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或信函邮寄(景洪市曼听路26号,邮编:666100)向景洪市商务局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2.景洪市使用政府授权账号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的指引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联系人:浦钊 联系电话:******)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