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价 公 告
******有限公司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需对下列物资进行招标采购:(详见询价一览表)
2、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符合上述资质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之前,注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成为宁夏电建合格供应商,并进行网上报名。
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登记,还没有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报名前完成在中国电建集采平台注册登记工作。
4、本次招标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投标报价为两次竞价方式,参加投标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9月6日上午10:00之前进行一次报价.
5、投标单位如有问题请与我方联系,联系人:魏霄宏 联系电话:0951-******,******
6、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提供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在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60%;安装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总价款的30%;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备注:如对付款方式有异议请注明。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表
1、投标单位报价须为到货指定地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现场)的综合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包装费、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所有货到现场的费用。
2、投标单位报价时请注明生产厂家、交货周期。
3、本次招标供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后5天内,投标单位就此项要求需给予明确回复,并注明最快交货期。
4、报价有效期:至少15个工作日。
5、随车资料:材料生产厂家资质和经销商资质,产品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
6、交货地点: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二、其它
1、投标单位对招标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物资,凡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均可以进行投标报价,无能力生产(经营)的不中标。
2、各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询价一览表
序号 | 标准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1 |
| 零星材料 | / | / | 批 | 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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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有限公司
20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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