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街道办石碑中心村47号地块
调查面积:1762.57平方米
地理位置:******街道三里塘村委会石碑中心村47号地
中心地理坐标:E110.595671°,N21.642360°
土地使用权人:******办事处
土地利用现状:荒地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商业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调查方式,得到以下结论:
(1)地块历史性质为化州市******街道三里塘村委会石碑村的集体用地。地块原作为水田使用,种植水稻。2003年后停止种植,荒废至今。地块内不涉及工业企业,不曾储存有毒有害物质,不存在污染源。
(2)2003年以前,地块周边50m******居民住宅。地块周边200m范围内无火电厂、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市政设施,无危险废物处理场所、规模化养殖场和其他重点企业。项目周边地块历史沿革清晰,不存在外在污染源。
(3)地块属于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不存在以下7项情形:①历史上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②历史上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③历史上涉及工业废水污染;④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⑤历史上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⑥存在被污染迹象;⑦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调查结论:小组对地块历史资料的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可以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以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发文),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街道办石碑中心村47号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