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顺利完成《结转2024年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专项资金(省对下)》项目专项,西双版纳州******农村局以公开询价的方式进行对外农业合作和交流磋商项目委托服务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名称及预算:对外农业合作和交流磋商项目,预算资金2.24万元。
二、采购内容:
在老挝南塔省开展热带水果种植示范5亩。含苗木采购、肥料农药采购、国内外运输、国内外报关、苗木定植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还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能力,包括出入境能力。
四、响应文件组成:
1.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行业资质证书、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服务承诺书以及证明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价材料要求。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五、响应文件送达:响应文件请于2025年3月14日前邮寄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农村局市场与交流合作科,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确定:******农村局将组织相应科室和站所3—5人组成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报价以及供应商以往的在对外项目上的成功经验或案例等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确定供应商,并******农村局窗口(******/index.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购买服务单位与确定成交采购机构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李涛,电话:******、******。
邮寄地址:景洪市勐遮路1号,邮编:666100。
西双版纳州******农村局
2025年3月10日